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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滦州市人民医院关于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7 15:11


重要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河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组《关于做好医疗机构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 (冀防领医疗[2021]172号)精神,结合上级防控最新要求,滦州市人民医院所有住院病区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最新规定如下:

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要求

1、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在进行一次核酸采集后,需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第二次核酸采集。如检测结果阴性,经综合评判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方可转入普通病房。

2、采取单人单检方式。

住院患者及陪护核酸检测要求

1、择期住院患者及陪护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可采取多人混检方式。

2、新住院患者和陪护,入院后24小时内须再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可采取多人混检方式。

3、在院患者和陪护每周二继续集中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可采取多人混检方式(不提供单张核酸检测结果)。

4、住院患者出院前24小时内须完成一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方可出院,可采取多人混检方式。

温馨提示

1、核酸检测门诊及发热门诊不接受预约。

2、伴有发热或咽痛、咳嗽、腹泻、嗅(味)觉减退等临床症状的患者,且不能明确除外新冠流行病学史者,或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者或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符合流行病学特征的人员,请自觉到发热门诊筛查。

3、无临床症状且无流行病学史自愿筛查的健康人员,请到西停车场采集核酸。

4、拟办理入院的患者及陪护家属,持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和核酸检测指引单,到门诊一楼大厅北核酸检测室采集核酸。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就医环境,请您自觉遵守上述规定,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滦州市人民医院2021年12月17日

撰稿:医务科 韩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