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医院提醒广大群众,来医院就医时需携带身份证。
❤ 门诊看病时用身份证可以直接挂号,曾经来医院办理就诊卡的请及时携带就诊卡就医。
❤ 如需办理住院,用身份证办理住院登记。
❤ 城镇居民办理出入院需携带:身份证。
❤ 职工办理出入院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
❤ 生育患者办理出入院携带:
住院:准生证、身份证、职工医保携带医保卡。
出院:准生证、身份证、职工医保携带医保卡、出生医学证明。
❤ 异地就医患者办理出入院需携带:
自然疾病的城乡、职工均须携带社保卡、身份证。
❤ 意外伤害(没有第三方)办理出入院:
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卡、身份证、去医保科取意外伤害登记表。
职工医保出院:医保卡、身份证、意外伤害登记表。
城乡患者出院:在本院自费结账,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办理报销(人保公司地址:胜利路北口、电话7129905)。
❤ 新生儿出院需携带:母亲身份证、孩子户口本、出生证明。
特别提醒
每位患者出院时,还需另外携带诊断证明、出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