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为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净化药品流通环境,节约医保资金,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自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滦州市开展以来,滦州市人民医院在积极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对用量大的、价格高的、质量好的药品,通过集中带量采购,解决了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效降低了患者的就医负担。
自2024年1月1日起,滦州市人民医院继续执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续约政策。此次续约药品属于原国家带量第五批、国家带量第七批、河北省集中带量采购、京津冀(北京)集采短缺药品和河北省两病带量集中采购中标品种。
自2019年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开始执行,滦州市人民医院参与并实施了十余批次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河北省带量采购政策,搭乘国家政策红利的顺风车,切切实实的为百姓节约药品费用,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满足了百姓基本的用药需求。
撰稿:药剂科 白玉娇